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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商务局关于对龙江老字号企业复核建议的公示
浏览量:727 信息分类:部门动态 发布时间:2023/12/25 17:14:53
      按照《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龙江老字号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黑商联函〔2023〕23号)要求,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文旅、市场、知识产权等部门对我市已有的5家“龙江老字号”企业情况进行了复核。经企业报送材料、县(市、区)相关部门初审等复核步骤,现将复核结果建议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12月22日至12月28日。

     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。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
      联系邮箱:shswjfzk@163.com




绥化市商务局
2023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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